快3有没有提前预测

剑河法院发出首份《诚信履约人》荣誉证书
栏目分类
剑河法院发出首份《诚信履约人》荣誉证书
发布日期:2025-10-09 17:10    点击次数:146

9月16日,剑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杨彬来到岑松镇暗拱村,向青年农民姜鹏授予该院首份《诚信履约人》荣誉证书,褒奖姜鹏八年如一日履约执行的诚信品德。

2015年11月,30岁的姜鹏驾一面包车,与周文江的摩托车相撞,致其重伤。姜鹏当即将周文江送往医院抢救,经治疗,周文江得以脱险,但仍落下残疾。交警认定,姜鹏负事故主责,周家遂将姜鹏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。

经剑河县法院审理调解,姜鹏与周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姜鹏本应在已付周文江44000元医疗费的基础上,再付周文江赔偿金12.36万元,但周家念在姜鹏态度诚恳且家庭困难,不仅放弃处置其车辆的执行请求,还主动减免其部分赔偿。于是,姜鹏还需支付周文江赔偿款8万元,按分期付款方式,每月要将1000元赔款打到周的微信上。

依照协议,姜鹏从2018年9月起,每月雷打不动履约赔款,从不间断。姜鹏有六口之家,经济拮据,两个孩子上学,父母多病。他一边照顾家庭,一边就近打工,每月领到工资,第一件事就是支付赔款,自己则省吃俭用,常常“3个馒头当一顿”“自来水当矿泉水喝”。其间,姜鹏遇上家人病重,而他手上只有1300元,但他仍将1000元先付周家,“免得当老赖坏名声”,这才东借西凑,为家人交了住院治疗费。

2025年4月7日,姜鹏交了第80期,亦即最后一笔赔款。赔款之路,横跨八个年头。

剑河法院向姜鹏发出《诚信履约人》荣誉证书的同时,并出具了《结案证明书》,还在公告栏宣传褒奖,弘扬司法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。

通讯员 孙德垣 彭磊

编辑 沈玮

二审 龙蓓

三审 黄锐